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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全日制学生学籍预警暂行办法

2014年12月15日 15:28  点击:[ ]

为进一步提高教学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强化和改进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形成学校、学生、家庭间积极互动的良好局面,以促进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普通高职学生管理规定》,特制订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全日制学生学籍预警暂行办法》。

一、学生学籍预警是指学校针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即将发生的问题和困难,分阶段采取适当方式,通过学校、学生和家长间的多方沟通与协作,及时提示或预先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督促学生努力学习,保证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信息沟通和管理制度。

二、实施学籍预警的目的

(一)加强管理部门、任课教师、辅导员、班主任与家长、学生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多方协作,适时引导和及时预警,督促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

(二)加强学籍管理,变“事后处理型”管理为“事前事中预防型”管理,督促学生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培养方案的要求,努力学习,顺利完成学业。

(三)确保整体教学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努力缓解和减少社会、家庭的矛盾与冲突。

三、学生学籍预警工作由学院学生工作部门、教务部门负责组织,各系部具体负责实施。

四、学籍预警分为期初预警、期中预警、期末预警三种类型。

(一)期初预警。每学期开学三周内,对以下学生提出预警。

1、经补考,仍有1门以上课程不及格者。

2、在校期间经补考或重修累计不及格课程达2门及以上者。

(二)期中预警。组织学生对前半学期的学习进行总结,对每门课缺勤或者缺作业率达10%,每门课旷课率达5%以上,或者有其它问题发生迹象的学生提出预警,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三)期末预警。期末考试后,对因考试作弊造成该门考试成绩无效和不及课程达3门以上者提出预警。

五、学生学籍预警工作分工。

(一)期初预警和期末预警。学生不及格课程门数达到学籍预警标准,由各系部辅导员、班主任提出名单,并填写《学生学籍预警通知单》,交系部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应根据学院的安排,及时与学生进行沟通交流并提出警示,适时安排教师或学生干部加以辅导,以增强其自信心和学习主动性。帮助学生正确对待并认真利用补考、重修、试读、留级等制度,保障其完成学业。同时将学生学习情况通知学生家长,请家长配合学校督促学生认真对待功课和学业。《学生学籍预警通知单》报送学生工作部、教务部备案。

(二)期中预警。辅导员、班主任应经常与任课教师和学生干部保持联系,对学生的学习成绩、思想(心理)素质等信息进行实时跟踪,对存在某些问题发生迹象的学生提出警示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三)辅导员、班主任对预警学生应安排面谈并做好记录,了解学习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加强与教务部门、任课教师、班干部的联系,共同提出提高学生学习成效的方案,并作好有关辅导安排。对于有生理、心理障碍或其他问题的学生,各系部应及时与学生工作部门联系,提出辅助方案,促进学生健康发展。

六、本办法经2007年6月28日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自2007年6月28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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